中國自7月1日起,禁止省級政府批準的二類口岸經營煤炭進口業務。國務院批準的口岸不受該禁令影響。不過,該知情人士沒有說明該禁令是短期臨時措施,還是長期禁令。

5月24日,媒體引述知情人士消息稱,發改委正考慮進一步提高商品煤質量檢測標準,對進口動力煤和進口煉焦煤從熱值、灰分、揮發分、硫分等指標進行更加嚴格的限制,有效控制煤炭進口規模。
5月9日,發改委與多個部委召開會議,研究控制劣質煤進口的措施。參會的除了相關政府機構以外,還包括相關行業協會和部分發電企業。
知情人士稱,發改委在5月9日與部分發電企業的會議上表示,要引導沿海國有發電企業主動承擔社會責任,減少低價劣質煤進口,增加國產清潔煤使用比例。
《證券日報》曾報道稱,有關部門正在討論修改《關于嚴格控制劣質煤炭進口有關措施》;要求限制進口煤同比下降5%-10%(每月進口約1500萬噸);繼續引導市場煤價下行,力爭迎峰度夏前回落到570元/噸以內。
近日,海關總署召集行業龍頭企業召開會議,要求電企控制進口煤,會盡快修訂相關管理辦法加強監管,電企簽訂的新進口煤合同要求減量,控制相關口岸開放。進口煤減量有獎勵,給國內低價煤以及電價補償,會嚴查控制進口煤事宜抓典型。
5月10日,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指出,要堅決控制劣質煤進口。
5月12日,國家發改委發布了《關于做好2017年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工作的意見》通知。《實施方案》還指出后續要嚴控劣質煤生產流通和進口使用。停止核準高硫灰煤項目,依法依規引導已核準的項目暫緩建設、正在建設的項目壓縮規模、已投產的項目限制產量。認真落實《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》,嚴格進口檢驗標準和程序,規范煤炭進口岸管理。